偃师市:以案促改突出“三个建”提升县域经济治理效能
2020-11-09 15:57 来源: 洛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现在的水,干净了,放心了,俺们不用向外借水了!”今年10月底,面对走访的纪检监察干部,偃师市府店镇参驾店村14组村民陈延仁打开水龙头。

据悉,今年6月,偃师市府店镇参驾店村因250方米蓄水池清理不到位引发村民用水安全问题。通过查找原因,积极整改,堵塞制度漏洞,研究建立了《府店镇山区村生活用水安全管理制度》,形成山区村用水系统定期检测预警清理长效机制。

这是偃师市以案促改突出“三个建”,提升县域经济治理效能的一个缩影。偃师在整改问题中,剖析案件原因,堵塞制度漏洞,在权力制约中做到“三个建”。一是建立责任制约体系。偃师市委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每位常委从严治党责任进行了明确;研究制定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和“微权力”运行流程图;案发单位针对案件反映出的思想及监督制约方面的问题,建立了工作考勤管理制度、包村干部管理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组账村管”管理办法等制约体系,着力构建制度管理、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二是建立公开监督制度。建立“偃师市政治生态评价系统”、“以案促改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和《新闻舆论监督工作制度》,通过线上线下“双送达”、室内室外“双督导”、单位个人“双考核”的模式,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运行情况全面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织密党内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和社会监督“防护网”。强化对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全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中心工作的监督问责,以有力监督压实各方责任。对信访举报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中推进缓慢的单位进行警示性约谈,增强群众获得感。对问题的落实整改作为监督检查工作重点,督促巡察整改落地见效。三是建立制度评估机制。对原有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进行“废、改、立”,确保制度契合实际、便于操作、务实管用。

通过以案促改“三个建”,偃师市公安系统通过赵金凤案件专项以案促改,组织制度评估小组对公安系统制度机制建设座谈研讨,修订完善了偃师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流转机制、举报人保护机制、黑恶团伙摸排侦办机制等12项制度,使工作有了新突破。今年7月,抓获在陕西潜逃28年之久的“1992.3.28命案”逃犯李相辰,得到了上级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为民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偃师市槐新街道新城村废止不合理不规范合同33份,重新整合新租赁合同,直接挽回村年发包租金227万元。(偃师市纪委监委 段莉莉)

责任编辑: 洛阳市纪委监察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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