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偃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乔军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21-05-31 11:41 来源: 洛阳市纪委监委

经审查,乔军奎存在以下违反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2021年2月1日15时许,偃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乔军奎与该局优抚科工作人员马某驾驶车牌号为豫CX1831的公务用车一同执行公务,返回途中乔军奎将其在首阳山森林公园附近登山的两个孩子接回,送至偃师市绿色家苑小区门口(乔军奎居住地)下车。

乔军奎身为中共党员、公职人员,在办理公务期间,使用公务用车接送家人,该行为属于公车私用,构成违反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错误。

经2021年2月8日中共偃师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乔军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 偃师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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