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调查 | 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刑事侦查大队二级警长张建民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1-09-28 16:33 来源: 洛阳市纪委监委

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刑事侦查大队二级警长张建民涉嫌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偃师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张建民简历

张建民,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河南洛阳人,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2年10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1983.08—1988.08  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西工分局民警;

1988.08—1992.08  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车站分局科员;

1992.08—1995.11  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车站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1995.111997.02  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车站分局办公室主任;

1997.021997.08  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车站派出所所长;

1997.082002.06  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车站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2002.062007.12  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车站分局副局长;

2007.122010.11  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副局长(副科);

2010.112011.06  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东关派出所(分局)副所长(副局长)兼案件侦办大队大队长临时代理人;

2011.062018.09  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东关派出所(分局)党委委员、副所长(副局长)兼案件侦办大队大队长(正科);

2018.092018.09  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东关派出所(分局)党委委员、副所长(副局长)兼案件侦办大队大队长、一级警长;

2018.092020.12  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东关派出所(分局)党委委员、副所长(副局长)兼案件侦办大队大队长、四级高级警长;

2020.122021.03  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四级高级警长;

2021.03至今       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濂河分局刑事侦查大队二级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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