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偃师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偃师区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21-09-29 11:48 来源: 洛阳市纪委监委

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偃师新篇章

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中共偃师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偃师区

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21年8月15日)

郭秋香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中国共产党洛阳市偃师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代表中国共产党偃师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洛阳市偃师区第一次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区委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纪检监察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及区委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为完成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纪法保障。做实做细政治监督,“两个维护”更加坚定。一是在学懂弄通做实中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领导带头学,建立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制度,认真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及时跟进学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十二届市纪委组织召开常委(扩大)会、专题研讨会、党课、专家辅导讲座、支部交流会等180余次。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和巡察的重要内容,综合运用座谈走访、调查研究、参加民主生活会、专项督导检查等方式,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在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开展政治监督。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乡村振兴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10起,党纪政务处分8人,组织处理1人。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督促整改问题278个,处分处理97人,为复工复产复市复学顺利进行夯实基础。

(二)扛稳抓牢监督首责,保障中心更加有力。一是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围绕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先后部署开展扶贫领域和脱贫攻坚战中突出问题专项督查、“四查四促”专项行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战年和决胜年行动等,查处问题118起,党纪政务处分40人,组织处理133人,有力保障了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是强力查处环保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切实扛稳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建立督促检查机制、互联互通机制、问题线索处理机制,开展南部山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专项监督检查,聚焦“两河两渠”治理、廊道通道治理、镇村垃圾治理、工业固废物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国土绿化等,成立专项检查组,班子成员带头深入一线监督,推动生态环境专项治理,5年来共处理问题线索89件,党纪政务处分77人,组织处理93人。三是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紧盯惠农、教育、医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共处理问题线索192件,党纪政务处分250人,组织处理50人。持续提升村级治理腐败和作风效能,扎实推进“五微”并治,健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四是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紧紧围绕查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党委政府工作推动不力三项重点,扎实开展线索摸排并认真调查处置。建立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成立“毁伞”专班,抽调熟悉财会、审计等业务人员,全力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共查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18人,党纪政务处分16人,其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5人。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24人,党纪政务处分15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2人。查处工作推动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25人,党纪政务处分14人,组织处理9人。下发监察建议书4份。五是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立足职责定位,开展“百家企业大走访”营造“五优”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成立10个项目监督组和21个企业走访组,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堵点难点痛点问题,重点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担当不够、履职不力问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新官不理旧账、承诺不兑现问题,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问题,2020年以来,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29起,党纪政务处分51人。制定全区重点项目廉政谈话工作制度,围绕正面清单“九要”和负面清单“九不得”要求,制定发包方“十不准”和承包方“六不准”具体要求,由纪委书记或副书记面对面约谈项目建设业主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做到警示教育在先,进一步严明纪律“红线”,打造廉洁工程、廉洁项目。

(三)坚定不移正风反腐,政治生态更加向好。一是牢牢把握“严”的主基调。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和震慑常势,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等领域和环节,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完善建立《问题线索快速处置办法》《执纪执法办案专题会议制度》等,探索建立“室组”联动监督、“室组镇”联合办案机制,提升案件处置质效。党的十九大以来,处置问题线索2376件,党纪政务处分1386人次,其中开除党籍122人,重处分265人次,“不敢”“知止”氛围持续强化。二是织密扎牢制度笼子。在监督方面,探索建立了以“盯全、盯紧、盯近、盯微”为主要内容的“四盯”工作法:在“盯全”方面,建立健全廉政档案,明确监督内容,对监督对象和内容做到全覆盖。在“盯紧”方面,围绕监督内容和突出问题,列出详细的监督计划,实现监督工作常态化。在“盯近”方面,深入被监督单位、隐蔽场所等,把找问题始终放在“第一线”。在“盯微”方面,注重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谈话提醒。在审查调查方面,制定了《偃师市纪检监察系统在审查调查中实行“双查双审双核”的办法》,既审违纪违法事实,又审违纪违法原因;既核处理建议,又核整改建议,推动实现查办案件的标本兼治。在以案促改方面,创新工作模式,开发“偃师市以案促改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线上线下“双送达”、室内室外“双督导”、单位个人“双考核”的模式,提升工作质效。制定《关于将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纳入处分决定执行的办法》,要求受处分人员所在党组织制定专项教育方案,对每名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实行“一带一”教育帮带。三是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在涉黑涉恶、扶贫领域、环保系统、金融系统、司法行政系统、教育体育系统、财政系统、疫情防控等专项领域开展以案促改,持续纠治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以案促改进家庭活动,通过“单位+家庭”两条主线,共筑廉洁防线。建立制度评估机制,五年来各单位共新建、修订、完善各项制度115项。把“五微”并治作为打通以案促改“最后一公里”的有力抓手,通过严惩“微腐败”、开设“微课堂”、管好“微权力”、健全“微制度”,努力营造“微生态”。

(四)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作风建设更加优良。一是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落实党中央基层减负年部署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协助区委推动基层减负年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督促解决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过多等问题,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06个,党纪政务处分129人,组织处理36人。二是持续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以整治“天价烟”“定制酒”等问题为切入点,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搞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违规占用、违规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等问题专项整治。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219个,党纪政务处分272人,组织处理52人。三是全面加强廉洁教育。做实“清风大讲堂”品牌,邀请省级专家围绕改进作风、遵规守纪、家风建设等内容,为全区领导干部作专题讲座,目前已开展11期,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接受教育达2500余人次。建成全国首家县级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教育展馆,2万余名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深挖偃师悠久历史文化,打造形式不一的家风馆,223个村(社区)家风元素(家风馆、家风街、家风广场)实现全覆盖。紧扣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深度挖掘偃师古代廉吏故事,推出《老实官蔺挺达》《大唐忠烈颜真卿》等廉政戏曲,在全区引起强烈反响。(五)深化政治巡察实践,发现问题更加精准。一是高质量实现巡察全覆盖。区委始终把巡察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区委巡察机构共开展15轮常规巡察、1轮巡察“回头看”、4轮上下联动巡察、1轮异地交叉巡察、1轮专项巡察,完成83个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及10个党组织的巡察“回头看”,发现问题1657个,移交问题线索303个,党纪政务处分137人,组织处理122人,移送司法6人。开展8轮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实现232个村(社区)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巡察中完成立行立改事项335个,发现问题1674个,移交问题线索298个,组织处理177人,党纪政务处分84人,移送司法12人,直接挽回经济损失379万元。二是扎实推动巡中事项整改。始终坚持人民立场,以“立行立改”为着力点,突出整改实效。出台《巡察村(社区)党组织立行立改工作办法(暂行)》,坚持边巡察边移交、边督办边整改,以巡促改,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转变。2018年以来,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共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302份,涉及问题335个,立行立改335个。通过立行立改,群众切切实实得到了实惠,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大幅提升。三是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出台《巡察工作成效评估办法》,对整改到期的党组织开展整改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检验被巡察单位整改成效的依据。开展常规巡察整改评估单位78个,整改到位事项1164个,整改率达100%;巡察村(社区)党组织整改评估单位232个,整改到位事项1408个,整改率达100%。通过整改评估,构建了层层传导压力、注重工作实效的整改氛围。

(六)扎实推进体制改革,治理效能更加彰显。一是积极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2018年1月23日成立监察委员会,与纪委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融合检察院反贪、反渎及犯罪预防职能,14名人员转隶至纪委监委。创新体制机制,调整内部机构设置,设置内设科室17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实现案管、监督、调查、审理各环节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实行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部门分设,监督执纪部门的机构数占总数的75%,实现了机构、职能和人员的全面融合。推进纪法“双施双守”,落实省纪委审查调查案件办理内部沟通衔接机制的有关要求,不断提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水平。二是派驻机构改革全面深化。根据改革要求和工作实际,设立1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其中综合派驻13个、单独派驻3个。制定并落实《派驻(派出)机构履行监督责任考核方案》《派驻(派出)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工作办法》等,“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得以良好发挥。出台《关于深化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调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单位的意见》,赋予各派驻机构监察职能。三是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落实《河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规范乡镇(街道)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发《偃师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工作方案》,向9个镇派出监察办公室、4个街道派出监察工委,建立村级监察联络员队伍,构建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真正实现对镇(街道)管辖的4000多名监察对象监督全覆盖。聘请240名村级廉情监察员,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七)敢于善于勇于斗争,队伍建设更加过硬。一是从严从实加强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创新开展“晨曦微党课”和“我的业务我来讲”活动,在落实落细、真抓实干中不断提高政治能力。二是从严从实加强能力建设。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发挥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增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强化全员培训,提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采取跟班学习、“室组”“室组镇”联合办案等模式,快速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水平。三是从严从实优化队伍结构。坚持政治标准,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完善干部选拔培养机制,大胆选拔优秀年轻干部,2018年公开选调30名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2019年新招录公务员7名,2021年充实3名公务员到派驻纪检监察组。搭建社会实践平台,组织13名科级干部到府店镇杨窑村开展扶贫帮扶活动,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四是从严从实加强内部监督。利用支部微信工作群、学习强国等,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加强党性教育。动态更新纪检监察干部廉政信息,出台《偃师市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试行)》,从社会交往、休闲娱乐、家庭生活、社会活动等方面划出纪律“红线”。坚持刀刃向内,5年来从严处理纪检监察干部2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1人,组织处理12人。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聘请特约监察员12名,全面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

五年来,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形成并持续巩固发展,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愈发坚固,党风政风明显改善,党内政治生态呈现新的气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委和市纪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共同支持的结果,是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努力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纪委常委会向关心支持我区纪检监察工作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从我区反腐败斗争实践看,减存量遏增量的任务依然艰巨,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依然突出;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认识和运用还不到位,抓早抓小机制有待完善,日常监督仍存在薄弱环节;“四风”问题时有发生,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反映基层干部的信访举报量占比仍然较高;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严不实,缺乏斗争精神,思想政治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还须提高,少数干部自我监督意识不强,口大气粗,给纪检监察机关带来了负面影响。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五年来认识和体会

五年来,全区纪检监察机构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的决策部署,深入探索、敢于创新,学思践悟、付诸行动,深化了对管党治党规律的认识,积累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验。回顾五年的工作,我们深刻认识到:

(一)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坚守政治定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五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全面从严治党得到进一步加强,得益于党中央旗帜鲜明、立场坚定、领导坚强有力。我们由衷体会到,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才能确保全党集中统一、令行禁止。只有旗帜鲜明讲政治,才能把握大局、判明大势、抓住大事,才能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哪里,才能自觉地做到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必须坚持人民立场,持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坚持人民至上,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立场和价值取向。只有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通过一个个案件、一项项整治、一次次监督,才能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只有以人民为重,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根本落脚点,才能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纪检监察机关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才能让人民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保持政治定力,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这些年,无论是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整治非法采砂、实施伊洛河流域“清四乱”,还是整治金融领域、资源富集部门的腐败问题,都体现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严是保证,只有严出规矩、严出习惯,才能保持定力。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越严,只有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才能落实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要求,才能促进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反腐败体制机制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才能推动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四)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必须严格执纪执法,把不敢不能不想一体推进。信任是最大的关怀,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关心不能忘了严管。严管是最大的厚爱,监督是最好的保护,只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才能增强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综合功效,才能不断实现一体推进“三不”战略目标。

(五)打铁必须自身硬,必须敢于刀刃向内,打造政治素质过硬的纪律部队。五年来的实践证明,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只有加强内部监督,坚持刀刃向内,持续整治“灯下黑”,才能打造铁一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才能保障执纪执法有硬度,才能维护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十四五”工作思路

“十四五”期间,是我区融入洛阳都市圈建设的战略机遇期,也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关键时期。要深刻把握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把握历史定位,保持政治定力,不忘初心、继续前行,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指导河南时的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偃师落实落地。围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偃师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严明党的纪律不动摇,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不偏离,深化标本兼治不松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为实现第一次党代会和“十四五”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纪法保障。坚定不移强化政治监督,着力保障“十四五”规划有效落实

强化思想理论武装。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贯通起来,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防范化解思想松懈、纪律松弛的风险。

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任务,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与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中部地区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自觉同党中央精神对表对标,牢固树立政治理想、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定不移做实监督首责,着力保障权力在安全边界内规范运行

盯住“关键少数”。聚焦政治意识不强、管党治党不严、担当作为不够、班子建设不力、作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对不担当不作为、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的,严肃问责。不断完善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评议等监督方式常态化工作机制,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

管住“绝大多数”。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增强纪委监委专责监督推动作用。健全完善政治生态评价体系,健全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各单位、各部门政治生态状况。准确把握纪检监察证据标准,坚决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不干事等阻碍发展的党员干部。贯通各类监督。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机制,探索构建职责清晰、优势互补的监督工作体系。强化纪委监委协助引导推动作用,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同高效。

(三)坚定不移推进“三不”机制建设,着力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不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决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贪污腐败等行为,保持惩治腐败的凌厉攻势,坚决惩处腐败,坚决清除害群之马。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问题。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确保“双零”“双安全”。

不断织密“不能腐”的笼子。综合分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精准发现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有针对性地堵塞制度漏洞,推动改革、促进治理。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严肃查处把制度当摆设、破坏制度的行为,让制度管用见效,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不断筑牢“不想腐”的堤坝。加强理想信念、党纪国法、思想道德教育,选树基层一线的勤廉典型,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注重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督促领导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四)坚定不移推进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着力倡树文明新风尚

靶向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对懒政怠政、推诿扯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拖延刁难、脱离群众的,紧盯不放、坚决查处。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促进完善制度规范,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

严肃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强化对餐饮浪费等行为的日常监督,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持续整治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问题,对顶风违纪、屡治屡犯、巡而不改的加大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紧盯“节日腐败”,对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的不正之风扭住不放、寸步不让。

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深入总结推进作风建设特别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经验做法,认真检查作风建设有关制度执行情况,切实解决执行中反复发生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执行力,形成真管真严、长管长严的常态,持续释放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五)坚定不移惩治“微腐败”,着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持续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坚持以反腐成效凝聚民心民力,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通过一个个案件、一项项整治、一次次监督,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健全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全区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以及典型案例。对履职不到位、不抓不管、消极应付的,严肃追究责任。

聚焦民生领域深化专项整治。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聚焦惩腐打伞实现常态长效,依法严厉打击“村霸”,确保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精准有效。

努力创造最优营商发展环境。营商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命门之穴,监督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是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发展第一要务的关键之举。监督保障“项目为王”理念落到实处,坚决查处刁难企业、吃拿卡要,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收好处不办事、收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六)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着力推动巡察监督高质量发展

突出巡察政治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坚持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紧盯意识形态领域、民生领域、重大风险行业领域以及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中的纪律作风问题,及时亮剑斗争,强化震慑力度。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做到精准聚焦、精准发力、精准突破。

突出巡察联系群众纽带功能。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注重倾听群众意见、群众呼声,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立足常规巡察,有针对性开展巡察“回头看”,让巡察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巡察效果的满意率。

突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对巡察反馈问题后续整改持续发力,注重巡察效果评估和成果运用,制定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探索建立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并将相关情况抄送区纪委监委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作为目标考核、评先选优、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坚定不移教育挽救保护党员干部,激发党员干部担当尽责、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精准监督执纪执法问责。做深做细日常监督,推动监督下沉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多做“治未病”的基础性工作,促使党员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不犯大的错误。落实精准问责统筹协调、跟踪指导机制,重要案件组织相关部门会商研判,审慎稳妥提出处理意见。开展问责条例执行情况检查,督促各类问责主体切实履行职责,及时纠治不当问责、错误问责、问责泛化简单化问题,提高问责的科学性、精准性、时效性。

旗帜鲜明保护党员干部。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把执纪与执法的硬度与温度融合统一起来,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明知故犯和无心之过、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差错等区别对待、恰当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帮助“跌倒”干部卸掉包袱、轻装前行,实现担当作为,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持续做好问题线索快速处置和查办工作,努力把对党员干部的影响降到最低。

零容忍打击诬告陷害行为。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会同公安机关加大惩治力度,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让诬告者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推动澄清正名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并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情况,让干事创业者吃下“定心丸”,注入“强心剂”。加强组织关怀和心理疏导,为被诬告陷害人、错告人澄清事实、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让干部卸下包袱、消除心理顾虑。

(八)坚定不移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着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持续巩固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坚持不懈深化“三转”,持续推动工作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的改进创新。完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管理、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更好地履行纪检和监察两项职能。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应用的支撑保障作用,为监督执纪工作插上科技翅膀。

加强“上”对“下”的领导体制改革。紧密联系偃师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纪检监察体系,加强对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和派驻机构的统筹、联络和领导、指导,不断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强化职责定位、规范履职内容,真正把双重领导体制落实落细。

有序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加强对垂直管理单位和部分以上级管理为主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形成内外合力。探索创新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监督作用的途径和办法,完善派驻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高发现和处置问题能力,增强监督实效。

(九)坚定不移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

全面提升政治素养。坚持把政治标杆、政治要求、政治建设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要加强纪律观念的教育,引导干部自觉遵守办案纪律,严守办案秘密,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全面提高执纪执法能力。深入推进纪检监察系统全员培训工作,充分利用挂职锻炼、定岗轮训、上派学习、以案代训等方式提升业务实践能力,做到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大系统内外、上下干部交流力度,关心关爱纪检干部,不断增强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全面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严格工作程序,有效管控风险点,强化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持续整治“灯下黑”,坚持自我监督不护短、刀刃向内不手软,努力打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各位代表、同志们,站在新起点,踏上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繁重、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保持政治定力,坚守初心使命、砥砺奋进前行,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圆满完成我区“十四五”规划,加快建设富强偃师、活力偃师、人文偃师、生态偃师、法治偃师、幸福偃师提供坚强保障。

 

责任编辑: 偃师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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