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对抗巡察监督 终将自食苦果 ——西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唐宫市场监管所所长徐志强 违纪案例
2021-10-13 09:37 来源: 洛阳市纪委监委

基本案情徐志强,男,1976年4月出生,汉族,河南洛阳人,在职本科文化,中共党员。199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7月在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涧西分局参加工作,1996年9月在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分局工作,2000年12月任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检大队科员,2003年8月至任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工分局科员(2015年2月职级晋升为副科级), 2016年4月任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西工分局科员,2019年6月任洛阳市西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2019年8月任洛阳市西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唐宫市场监管所所长至今。

经查,徐志强存在以下违纪的问题。

一、违反政治纪律

2020年11月在区委巡察办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巡察期间,徐志强同志对巡察工作人员调查的有关问题提供虚假情况说明,干扰了巡察工作,其本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经对徐志强同志办公室进行实地测量,办公室面积为23.351平方米,该办公室仅徐志强1人使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其本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徐志强同志身为中共党员,身为西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唐宫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巡察工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使用办公用房超标,其本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五十五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经西工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徐志强同志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

 

【案例警示】

一是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列入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作出具体处分规定。支持配合巡视巡察工作是被巡视巡察党组织和个人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徐志强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被巡察期间,对巡察工作人员调查的有关问题提供虚假情况说明干扰巡察工作的开展,究其原因,是因为无知、自大,更多的是因为心中“有鬼”,为了遮丑而干扰、对抗巡察,本想逃避问题,结果是错上加错。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巡察是巡视工作在基层的延伸和拓展,是对党组织全面的“政治体检”,要主动配合、充分动员,全面准确提供材料,客观真实反映问题,不隐瞒、不回避,说真话、讲实情,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支持配合好巡察各项工作,确保巡察组真实、全面、深入地了解和掌握情况。

二是享乐主义思想作祟《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规定》中规定:副科级办公用房标准不得超过12平方米。徐志强作为副科级党员干部,实测办公室面积为23.351平方米,面积明显超标。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反映出的却是作风建设的大问题。徐志强作为唐宫市场监管所所长,组织纪律性不强,自由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作祟,心无敬畏,没有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心入脑,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依然我行我素使用超标办公室,顶风违纪,影响恶劣。作风问题无小事,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抓作风建设的恒心与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管出习惯、化风成俗,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是监管不力教育缺失徐志强案件的发生,暴露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不实,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和日常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导致少数党员干部存在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公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自省自戒、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从小事小节做起、慎独慎微。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出彩的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使命感,坚决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切切实实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党员干部的行为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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