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2024-03-12 11:04 来源: 新安县

202210

巡察公告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近期县委派出5个巡察组,对县发改委、县科工局、县交通运输局(含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商务局、县统计局、县投资促进发展中心、县文广旅局(含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县文物保护服务中心(含县千唐志斋博物馆)、县文联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本轮巡察截止时间为202212月中旬。

二、巡察范围及重点

本轮巡察对象为被巡察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被巡察单位机关办、科、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被巡察单位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职工。

本轮巡察的重点是围绕“三个聚焦”,即: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对被巡察党组织开展“政治体检”。同时,围绕产业发展、文旅文创,关注领导班子作用发挥、改革创新、服务项目建设、“万人助万企”、执法监管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三、巡察方式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通过受理信访举报、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走访调查等方式开展工作。根据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举报人来信来电反映问题时,应将举报对象、具体问题、发生时间及地点等描述清楚,以便巡察组了解和掌握。

四、反映问题渠道

为加强巡察组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联系,保证巡察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均开通专门值班电话、接收短信手机和电子邮箱,受理信访举报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中共新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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