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纪委机关与嵩县监委合署办公,共有17个内设职能部门,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法规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下属1个事业单位:嵩县廉政教育中心。实行统一管理的派驻机构16个。
(一)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等。
组织部: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等。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家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综合舆情工作等。
调研法规室:负责组织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负责提出全县纪检监察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建议,起草、修改纪检监察有关制度,参与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改革和以案促改工作。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和监督问责等方面工作。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负责对县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提出分办处置建议;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机构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承担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等。
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等;负责案件质量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等。
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规定,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督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等;
信息技术保障室:负责规划、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信息化建设;负责执纪办案特殊装备的管理使用和信息技术保障;负责市信息查询平台的使用对接。
(二)直属事业单位
廉政教育中心
(三)派驻机构 (16个)
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驻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水利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林业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