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 | 嵩县旧县镇寺上村冉德生、赵松波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020-11-12 15:46 来源: 嵩县纪委监委

2014年,寺上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冉德生违反工作纪律,对村干部赵松波监管不力,导致其收受村民钱物4500元用于个人开支,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老洛栾路改造时,寺上村张某红家有一处平房定在拆迁区域内,因张某红个人原因未按要求拆除,寺上村村委没有为其发放相应补偿款8.1314万元,也没有将该补偿款上交相关部门,而是经村两委研究决定,违规将该款用于本村超范围树木等附属物的补偿发放。对此,冉德生作为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应负主要领导责任,赵松波作为时任村委会计,应负直接责任。2020年10月12日,县纪委分别给予冉德生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赵松波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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