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嵩县残联原党组书记、理事长樊明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1-05-25 16:14 来源: 嵩县纪委监委

日前,经嵩县县委批准,嵩县纪委监委对嵩县残联原党组书记、理事长樊明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樊明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单位名义违规送礼及接待,违规收受他人礼品;违反工作纪律,违规转让田湖盐库,在2018年嵩县残疾人无障碍改造工程中,监管缺失,存在一户多残家庭未按要求改造等问题;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贿赂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入干股与他人合伙承揽本单位工程,且未参与工程管理,最终非法获利30万元;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在2018年嵩县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第四期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在审查期间,樊明杰积极配合组织审查,主动交代涉嫌受贿相关问题,认罪悔罪态度诚恳,主动退出违纪违法所得。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樊明杰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县监察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樊明杰政务开除处分,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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