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关于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对城区内违规建房监管不力问题的通报
2021-10-08 16:52 来源: 嵩县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干部担当尽责,现将近期查处的县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对城区内违规建房监管不力问题通报如下:

2020年10月,城关镇西关社区安沟村民杨某,在未向县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提交宅基地证等相关手续情况下,私自在其宅基地上建房,至 2021年2月4日县城市管理局与城关镇政府联合执法强令停工,违规建筑建至8层。

2020年10月至2021年2月间,城市管理局综合中队虽多次要求户主杨某提供建房手续、对其违规建房行为进行劝阻、勒令停止施工,并采取断电等措施,但在执法过程中未给户主杨某及相关部门、单位下发执法文书和工作函,未采取行之有效的执法措施,致使违规建筑禁而未止,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为严肃纪律,2021年5月31日,县纪委监委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县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张玉录警示谈话;6月3日,县纪委监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县城市管理局综合中队负责人付玉华政务警告处分。

该问题反映出我县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对城区内违规建房行为监管不力、失管失察,影响了我县的城市建设及社会公平正义。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案为鉴,严守纪法底线,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执法不严、监管不力、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给国家造成损失,严重影响社会公信力,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和事,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为全县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责任编辑: 嵩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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