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纪委机关与汝阳县监委合署办公,共有1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安全管理室。下属1个事业单位:电教网络服务中心。实行统一管理的派驻机构15个。
内设机构职责简介
(一)办公室。负责纪委监委机关内部网络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为网络舆情收集、网络举报、案件管理、电化教育等业务提供技术支持;负责规划、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电化教育与影视宣传工作,配合做好有关音像资料的摄制、收集、整理和管理;负责执纪办案特殊装备、信息查询平台的建设、管理、使用和信息技术保障;负责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政务公开、宣传、财务和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各室(部)、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办理县管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协同委机关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
(三)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综合舆情工作及有关网络信息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以案促改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四)调研法规室。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参与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有关部门移送的重大事故、事件中涉及监督对象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两个责任”等方面的典型案件;综合分析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六)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报送的以及其他单位移交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送案件监督管理室等相关部门;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对转送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办理的检举控告进行监督检查,对典型问题交办、督办;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七)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负责对县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处置建议;负责向市纪委监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统筹建立县管干部廉政档案工作;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县管干部出国(境)廉政审核;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八)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负责案件质量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九)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和执纪审查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乘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承办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联系单位做好以案促改、巡视活察整改工作: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受理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十一)安全管理室。负责组织实施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谈话室建设,指导各乡镇谈话室建设;检查各谈话室日常安全使用制度规范的落实;监督检查各审查调查(核查)组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按照安全规定做好有关手续办理;做好委机关谈话室工作区的管理、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安全、医务人员的使用安排;做好留置场所(宣教基地)的管理;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