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2023-04-03 19:03 来源: 洛阳市纪委监委

2023年清明节即将到来,为确保文明廉洁过节,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全面落实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对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早安排、早部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远离“节日病”,着力营造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氛围。

二、要严守纪律规定。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六个严禁”,即: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以祭祀、周年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公款旅游或在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等;严禁用公款为回乡祭扫、探亲、旅游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严禁将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国有或民营企业;严禁参加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三、要严肃执纪问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做好纠治“四风” 工作,保持“惩”的力度,提升“治”的效果。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紧盯不放、深挖细查、严肃问责,以严明纪律筑牢纠治“四风”坚固“后墙”。(蔡全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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