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十三届洛宁县委第四轮对村(社区)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根据县委统一部署,本轮授权1个村(社区)巡察组、5个小组对兴华镇兴华村等28个村级党组织开展村(社区)巡察,对景阳镇中方村、孟村村2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时间45天左右。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韦金六同志主持会议,宣布了本轮巡察授权分工,提出了工作要求。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金瑛同志作动员讲话。
金瑛要求,本轮巡察要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全面推动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指示要求,着力推动市委“151”工作部署、“4+2”重点工作、“五星”支部创建等中心工作扎实开展,服务保障全县工作大局,紧扣“四个聚焦”监督内容,做深做实做细对村(社区)巡察工作。要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重点关注是否全面贯彻落实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惠民利民政策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及意识形态工作等重要决策部署,是否存在责任扛得不牢、推进力度不够、发展思路不清、“守摊”现象突出等问题。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关注是否存在集体收入坐收坐支、私设“账外账”、白条入账等问题;是否存在乱发福利、津补贴,在惠民政策落实中优亲厚友,截留、私分、挪用项目资金等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党建基础制度不落实、党员发展滞后、教育管理缺失等问题;是否存在班子软弱涣散、村干部服务意识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力等问题。聚焦巡察整改落实,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是否存在已整改问题反弹回潮,甚至拒不整改、边改边犯等问题。
金瑛强调,各乡镇党委要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切实扛稳抓牢整改主体责任,始终把抓好问题整改与推动治理结合起来,通过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持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巡察期间,巡察组组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干好工作,带好队伍;全体巡察干部一定要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严格执行“十不准”纪律要求,以严明纪律作风展现巡察干部良好形象。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相关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纪委书记,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县委村(社区)巡察组全体成员参加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