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原城关供销社主任张荣军违规送礼问题。2016年4月19日,张荣军在担任城关供销社主任期间,违规将个人赠送礼金1600元在城关供销社以公款报销。2022年8月22日,张荣军受到警告处分。
河底镇麻延村支部委员段立波违规报销接待费用问题。2019年2月至2021年1月,段立波在担任河底镇麻延村支部书记期间,从该村蒋某等人的商店购买香烟5996元用于村委接待使用,事后段立波以清理秸秆费用名义将其报销。因段立波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22日,段立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小界乡敖庄村支部书记张安民借婚丧嫁娶事宜违规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张安民在2016年担任小界乡敖庄村支部书记期间,借其父亲庆祝八十大寿之际,向管理服务对象村组干部收取礼金。因张安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0月5日,张安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从通报的案例中汲取教训,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提高党性觉悟,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定力,扛牢抓实责任,持之以恒巩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以斗争精神抓作风、反“四风”,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将抓作风、反“四风”进行到底。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深刻认识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风腐一体的特点规律,坚持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紧盯顶风违纪行为,对违反党风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并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促进党员干部在正风肃纪中增强党性,通过增强党性提高正风肃纪的自觉性坚定性,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醒悟、知止。
中共洛宁县纪委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