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洛阳市洛龙区安乐镇环保办主任吴广南和中岗村村委主任李五安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020-11-11 15:02 来源: 洛龙区纪委监委

安乐镇中岗村一“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力问题。2020年5月29日,区攻坚办对安乐镇进行环保督察,发现位于中岗村的洛阳亮迈玻璃有限公司无环评、无环保措施且处于生产状态。6月4日,区攻坚办下发督办通知书要求整治。6月9日,安乐镇回复该公司已停业整顿。8月11日,区领导带队暗访时发现,该公司仍在正常生产。8月13日,区攻坚办再次下发督办通知书要求取缔。8月17日,安乐镇回复第一时间断水断电,原料、产品、小型设备已清理一部分,大型设备月底搬离。9月8日,区纪委监委现场取证发现,设备已拆除,原料、产品仍有堆积,也未停止供水,远未达到“两断三清”要求。安乐镇在区攻坚办连续两次下发督办通知书的情况下仍未按要求整治到位,且两次向区攻坚办作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回复,暴露出安乐镇对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在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侥幸心理和应付心态。2020年9月,责令负领导责任的安乐镇副镇长于津津写出深刻检查;给予负直接责任的安乐镇环保办主任吴广南和中岗村村委主任李五安诫勉谈话处理。

 

责任编辑: 洛龙区
  • 版权所有:中共洛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洛龙区监察委员会
  • 备案序号:豫ICP备05009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