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的亮化提升改造项目上,你们在执法过程中,不仅要注意工作方式和工作态度,更要注意自身形象,维护街道形象,切记不能吃拿卡要,不能给商户留下负面印象,造成不良影响。”3月16日,翠云路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在对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约谈中进行廉洁提醒。
洛龙区纪委监委按照“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的原则,在全区推广“十必谈”制度,即新提拔任职干部必谈,促其摆正位置,廉洁自律;重大建设项目启动时必谈,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保证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干部廉洁;重要节假日时必谈,提醒干部廉洁过节,狠刹用公款送礼等歪风;个人家庭婚丧嫁娶办理时必谈,防止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时必谈,促其自觉履行一岗双责;群众有反映时必谈,促其正确对待群众意见,认真纠正自身问题;班子不团结时必谈,促其查找问题,化解矛盾和纠纷;干部作风浮躁时必谈,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党员干部有违纪违法苗头时必谈,促其做到防患于未然,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后必谈,促其正确认识错误,放下思想包袱,全力做好本职工作。
全区各级党组织按照“十必谈”制度的要求,把关心、爱护、帮助党员干部作为出发点,针对不同的谈心谈话对象,采取不同的方式,拟定不同的谈话内容,根据被谈话人的不同职责,适当增加谈话内容,确保谈话实际效果。通过谈心谈话,了解党员干部在学习、生活和改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发现和提醒思想上存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听取党员干部的个人诉求和对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密切了关系,增进了感情,确保各项决策部署顺利实施。
截止第一季度末,该区在节日期间进行廉洁谈话提醒1405人(次),对新提拔任职干部30人进行了廉政谈话,对涉及工程项目的75人进行了廉洁提醒,对新调整工作岗位的股级干部23人进行了履职约谈。通过“十必谈”谈心谈话制度,有力促进了党员干部作风转变,打造出了素质高、形象好、作风硬的基层党员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