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委办机关党支部、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党支部进行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1年1月5日——2月23日
二.巡察范围
(一)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副科级以上干部;
(二)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三)区委要求巡察的其他范围。
三、巡察内容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
2.重点了解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3.重点了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情况;
2.重点了解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
3.重点了解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
4.重点了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
5.重点了解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2.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
3.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
四、反映问题渠道
接收举报及短信电话:15713791831
接收举报电子邮箱:Lcqwd3xcz@163.com
举报信箱:区政府北院门口、区党政办公大楼院门口、区委办门口、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门口
接访地点:区党政办公大楼(状元红路与经八路交叉口)4楼433室
来电来访受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8 : 30—12 : 00 下午14: 30—18 : 00
以上各信访渠道于本轮巡察工作结束时全部关闭。欢迎社会各界对巡察工作给予支持,并积极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
老城区委第三巡察组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