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老巡公〔2022〕10号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2年11月16日2023年1月10日,对邙山街道党工委开展常规巡察,并以“巡办带居”的形式延伸巡察所辖社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一)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副科级以上干部;
(二)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三)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
(四)社区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
(五)区委要求巡察的其他范围。
二、巡察内容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
2.重点了解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3.重点了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
4.重点了解上级关于意识形态有关部署落实情况;
5.重点了解保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管保密的政治责任落实情况;
6.重点了解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情况;
7.重点了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污染防治巩固情况;
8.重点了解五星支部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提升情况;
9.重点了解扫黑除恶常态化和上级有关惠农利民政策落实情况。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以及基层监督泛化问题;
2.重点了解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
3.重点了解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
4.重点了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
5.重点了解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
6.重点发现在落实上级惠民政策、服务群众生产生活过程中以权谋私问题;
7.重点发现在农村“三资”管理过程中的违规问题;
8.重点发现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作风问题;
9.重点发现民生领域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2.重点了解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
3.重点了解党员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管教情况;
4.重点了解村级党组织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发挥政治功能情况;
5.重点了解基层组织生活开展情况;
6.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
(四)区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三、巡察方法
巡察组将通过多种形式依纪依规开展巡察,包括与邙山街道办事处、所辖社区班子成员、监委会成员和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信访举报,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等,重点收集掌握邙山街道办事处、所辖社区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问题,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和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也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巡察期间,巡察组开通专门举报渠道,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四、举报方式
(一)信访接待室:区纪委监委办公楼208室。
(二)受理举报手机:16637961651,同时接收手机信息举报。
(三)受理举报电子邮箱:gf15138720020@163.com
(四)接收信访举报信箱19个,分别位于区委院东门口、区纪委监委院门口、区政务服务大厅门口、邙山街道办事处门口、邙山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办公楼门口。
举报电话和信访接待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2:30-6:00;手机短信和电子邮箱24小时接收举报信息。以上各信访渠道于本轮巡察工作结束时全部关闭。欢迎社会各界对巡察工作给予支持,并积极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
老城区委第一巡察组 2022年11月16日
(识别此二维码可通过微信向巡察组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