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复核|监察机关复审、复核工作的程序
2020-10-29 15:16 来源: 老城区纪委监委

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复审机关应当在一个内作出复审决定监察对象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复核机关应当在二个月内作出复核决定。复审复核期间不停止原处理决定的执行复核机关经审查认定处理决定有错误的原处理机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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