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单位经费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节约财政支出,依据相关规定,结合纪委监委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差旅费的报销
(一)每次出差应在单位《出差登记表》上登记,出差次数要与登记表上次数相符。差旅费报销应提供《出差审批表》并按照《吉利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洛吉财〔2017〕88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自驾车公务出行的报销按照《吉利区基层公务人员公务出行管理制度》(洛吉事文〔2017〕19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销审批流程
报销人填写相关表格——各部(室)分管领导审批——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分管财务副书记审批
三、报销时间规定
(一)日常办公和相关公务活动中所发生经费支出,原则上在支出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规定审批报销程序办理。
(二)每月15号前,将已签批的相关报销票据和《个人每月报销明细表》交至财务室,逾期将于次月进行报销。
(三)资金支付应选择转账支付或公务卡结算。
中共吉利区纪委
吉 利 区 监 委
附:相关报销标准
1.市内出差(每天)
(1)自驾车。伙食费50元+公杂费15元=65元(不含交通补贴)
(2)搭乘客车。伙食费50元+公杂费30元+车票
(3)单位派车。伙食费50元+公杂费15元=65元
2.省内出差(每天)
(1)自驾车。伙食费100元+公杂费40元=140元(不含交通补贴)
(2)搭乘客车。伙食费100元+公杂费80元+车票
(3)单位派车。伙食费100元+公杂费40元=140元
3. 自驾车公务出行
(1)自驾车公务出行费用填入《出差旅费报销单》中的“汽车”栏,会计科目为“其他交通费用”。自驾车行驶里程可以以百度地图搜索为准,按每公里1.5元人民币标准计发交通补贴。有同行公务人员搭乘的,每搭乘1人增加20元补贴。
(2)自驾车公务交通补贴后,不再报销过桥过路费、车辆燃油费、停车费等,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费用由自驾车主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