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利区纪委 吉利区监委机关办公用品(设备)管理制度
2020-11-17 15:42 来源: 吉利区纪委监委

为了加强区纪委监委机关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减少资产浪费和损失,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机关内固定资产属国有资产,合理使用和严格管理好这些资产,是机关全体人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二、机关办公用品(设备)按性质分为两类:固定资产类包括,汽车、电脑、打印机、空调器、文件柜等;低值易耗类包括,纸张、墨粉、笔芯、文件夹(袋)、计算器等。

三、办公室负责对固定资产登记造册(一式两份,办公室和相关室各一份),定期了解和检查机关内办公用品(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各室(部)要确定专人负责本室(部)固定资产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五、办公用品(设备)的购置,由各室(部)根据工作需要向办公室提交计划,由办公室汇总后,按程序采购、发放、建立台账,凭发票和登记表入账。

六、各室(部)办公设备需要维修、维护或报废的,由办公室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维护;需要报废的,向办公室登记,核实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七、人为造成办公用品(设备)损坏或流失的,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中共吉利区纪委   

              吉 利 区 监 委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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