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廉吏】嵩县走出的“江南好官”王溯维
2020-12-25 19:39 来源: 洛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王溯维(1670—1734),字林帜,号七峰,祖居河南省嵩县牛寨村。

王溯维自幼勤奋好学,品学俱优。已过而立之年,仍坚持苦读诗书,于康熙三十九年(1700),同张廷玉、年羹尧等人一起考中进士。康熙四十六年(1707),任潞城知县。

除旧革新 大兴利民之举

王溯维上任前就对潞城的陈规陋习俗有所了解。他一上任就宣布革除地方陋规,首先严查借各种公务之名,向百姓摊派的苛捐杂费,查禁不合礼制的祭祀陋习,将潞城数十年积下的陈规陋俗全部革除,尤其从严整治敲诈百姓的公差和村霸,以及乡间中饱私囊的总甲等,一时间豪强收敛,民冤止息,使潞城的社风大为好转。

王溯维为减轻百姓负担,将县府举行的供应考试、修理察院、安置铺设,修缮府署、仓房以及县衙所需要的一砖一瓦,全部公费支出,不费百姓一文钱,也不白用百姓来做工。以往县衙食堂所需的米面与菜蔬,都是向商家和农户索取,王溯维下令,全部按照市场价格购买,分文不得赊欠。

康熙四十九年(1710)5月,潞城有一大户举行丧葬礼,通知境内家族数辈父老参加,有的要步行二百多里去奔丧。王溯维亲自登门,劝阻主人取消了这一劳民的陋习。

王溯维一边革除陋习,一边大兴利民之举。潞城妇女不懂纺花织布,日常生活中所需的寸丝尺布,都要到邻县购买。为了改变百姓衣着用布这一状况,王溯维捐资购买棉花数千斤,购置纺车等纺织用具,组织妇女学习纺花织布。从此,百姓开始了在石梁、南马三面靠山、一面靠水的潞水一带种植棉花。位于城南的羌城、贾村、翟店三个村,地势低洼,每到雨季,常常形成洪涝,损毁农田,百姓屡遭洪水灾害。王溯维组织修整翟店渠,彻底根治了翟店一带的水患。

王溯维为振兴潞邑士风,开设书院,捐资聘请老师,对到书院学习的孩子免费供应饮食。同时,成立养济院,收养鳏寡孤独和衣食无靠的乞丐。还带头倡议捐款重修文庙,号召百姓植树绿化。

刚正不阿 帝王口中的江南好官

王溯维刚正不阿,受理诉讼中排除干扰,迅速断案,“不可者千金不移,可者立即施行,从无宿诺。”“迟一日则民受一日之累”。 他在位期间广施善政,惠及百姓,赢得了百姓与朝廷的一致称赞。

在康熙和雍正时期,王溯维多次被皇帝召见。先后向朝廷上奏章9折。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康熙帝就革除松江税赋一事,召试王溯维。皇宫大殿上,王溯维对“藩宪”(指布政使官员)的陈述意见有千言,一并被康熙帝采纳。之后,王溯维还陈述了数千言的建议,也俱被采纳。

雍正元年(1723年),雍正召见王溯维,令其赴任苏州,以知府衔任昆山知县。他到任后,清理积案,明断冤狱,不畏豪强,革除漕弊。有一年昆山岁试,因为琐事,学宪要给学子们罗织罪名,王溯维据理力争,要求停止构讼。学宪很生气,但最终被他的诚恳所打动,停止了构讼。雍正四年(1726)春,朝廷传旨命王溯维任太仓知州。

王溯维到太仓上任刚三天,就再次被召见进京议事。王溯维的答对,令雍正十分赞许。同被召见的还有江南的另外三位官员,雍正一一问过之后,心生欢喜,环顾左右说:“鄂尔泰言江南有好官,今观之四员,果然称好者。”从此,王溯维留下了“江南好官”的美誉。

雍正四年(1726)冬,王溯维转任荆州知府,之后,任浙江布政使参政,分巡宁波、绍兴和台州道,最终积劳成疾,于雍正十二年(1734)农历七月十九日卒于居所。(嵩县纪委监委 郭学营)


责任编辑: 洛阳市纪委监察委管理员
  • Copyright@2008-2013 中共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洛阳市监察委员会版权所有
  • 豫ICP备05009955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8号
  •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