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及时为我查清真相并澄清正名,现在包袱没了,更加坚定了干好工作的信心。”近日,面对回访的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纪检监察干部,此前受到不实举报的该区干部牛某某表示。
洛阳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和单位澄清正名,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开拓进取。该市纪委监委制定惩治诬告陷害行为工作方案,加强与公安、信访、检察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协作配合,全面起底信访举报、审查调查、监督检查中涉嫌诬告陷害的问题线索,会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建立诬告陷害甄别、查处、惩治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规范工作流程,依法保护干部群众检举控告权利,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为做好受诬告陷害党员干部的澄清正名工作,洛阳市纪委监委坚持“应澄清尽澄清、谁承办谁澄清”原则,实行问题线索了结与澄清正名同步审批,对符合澄清正名条件的党员干部,充分征求澄清对象意见,综合考虑澄清事项具体情况,因人施策灵活开展澄清正名。
孟津区纪委监委常态化开展打击诬告陷害、澄清失实举报工作,制定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实施办法,对适用情形、启动程序、澄清方式、组织实施、结果运用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灵活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等方式,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偃师区纪委监委通过建立“精准筛查、联合研判、快查快处、公开澄清”工作机制,确保澄清正名工作职责清晰、权责明确、精准高效,及时为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消除不良影响,旗帜鲜明地为干事者撑腰鼓劲。
此外,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常态化开展回访教育工作,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和谈心谈话等方式,化解干部思想顾虑,在多方面给予关心支持,激励干部实干担当,勇于干事创业。汝阳县纪委监委通过制定个性化回访教育方案,全方位了解思想和工作状态,确保教育引导有的放矢、精准有效。嵩县纪委监委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及时将回访对象的思想认识、工作表现等情况登记归档,书面反馈组织部门和回访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将其作为评优表彰、任用晋升的参考依据。(黄先锋 闫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