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一项艰巨、复杂而长期的系统工程。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不断开展“三查”,不断纠正改进,解决问题根源。本着“减轻负担、促进工作、提升效率、改进作风”的目的,一是不断进行“自查”,县直各职能部门和领导干部首先把自己摆进去,从自身抓起,利用民主生活会、班子会等平台和载体,站在自身从上向下的角度,带头查摆解决本单位、本人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县直各职能部门要提出为基层减负的具体举措;二是不断开展“互查”,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利用相互督导工作、检查工作等契机,站在平等交流的角度,互相提出工作中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困扰,相应单位收集涉及本单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内容,集体研究改进;三是不断开展“倒查”,纪检监察机关利用到基层办案、调研、监督检查等时机,站在基层从下向上的角度,适时向基层单位、干部群众尤其是脱贫攻坚驻村干部和村干部,了解工作中有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表现形式,将相关问题汇总党风政风监督室,由党风政风监督室将问题分流到相应单位进行整改。
(二)开展“三项教育”,不断固本强根,解决思想根源。一是开展宗旨教育,提升政治站位。组织引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根本标准,不断增强以人民为根本的宗旨理念,深化党群、干群“鱼水观念”,激发与人民群众的感情,积极为人民排忧解难,热情服务,主动作为;二是开展警示教育,提升责任担当。通过学习党章、学习党纪党规、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党性、党纪方面的教育,认清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将党和国家的决议、路线、方针、政策歪曲变形、搁置棚架,对党的肌体、国家机体的危害,对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危害,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爱岗敬业精神,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三是开展业务培训教育,提升工作能力。不断加强业务教育,开展岗位练兵、竞争上岗等形式,提高业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减少基层干部负担,让人民群众办事少跑腿、少跑路。
(三)强化“三个管理”,不断规范管理,解决制度根源。一是强化制度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县直各职能部门要坚决反对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上下一般粗”,对会议、文件精简压缩,对下部署工作精简高效,精准可操作,让基层干部在减轻负担上有获得感;服务部门持续在管理规范、办事高效、服务优质、作风过硬方面下功夫,坚决整治证照颁发审验等环节故意刁难、吃拿卡要、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官僚主义问题,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强化考评管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严格按照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看工作业绩,听群众评价,综合考评,对于搞花架子、政绩工程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干部坚决不予提拔,让干实事、干成事的党员干部得到提拔,得到认可;三是强化整治管理,各个责任主体齐抓共管推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病群体广、层面多,领导整治的主体在县委,监督问责的主体在县纪委监委,自查的主体在县直各职能部门,只有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才能取得真成效。
(四)执纪“三个不手软”,消除侥幸心理,解决心理根源。一是监督常态“不手软”,不断释放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信号。各级责任主体认真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收集工作,县纪委监委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日常监督、长期监督,经常性开展监督,反复性开展监督;二是严肃问责“不手软”,通过案件查办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成有效震慑。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整治苗头倾向,惩罚违纪违法行为。根据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的减负通知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形式,市纪委2018年下发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10种表现形式,结合洛宁实际,围绕贯彻落实、调查研究、服务群众、项目建设、文风会风、履责担当、对待问题、重点领域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监督检查贯穿于脱贫攻坚、三清一评一树、“党建引领三治并进”、意识形态、“9+2”工作布局、民生70件实事等全县各项重点工作中。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件实现快查快办:一般违纪问题,一天办结;复杂违纪问题,一周办结;重大违纪问题,一月办结;三是曝光双究“不手软”,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对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问题的党员干部,不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要追究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决心,推进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洛宁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