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特别是常态化疫情防控以来,面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年度环境目标等严峻任务,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坚持以政治监督为统领,以“五个紧盯”为抓手,主动担当作为,实施精准监督、创新监督、靠前监督,全面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派驻监督工作。
一、紧盯主体责任,确保落实政策不走样。以政治监督为统领,突出抓好被监督单位局党组这个关键主体,督促推动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做到管业务必须管队伍,管队伍必须管思想。督促两个被监督单位局党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书,压实主体责任。举办履行主体责任专题培训班,分别组织两个被监督单位中层以上人员参观偃师市“三不机制”一体教育展馆,开展履行主体责任心得交流,提升各单位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能力,以主体责任落实推动中央各项政策落地落实。
二、紧盯中心工作,确保目标任务不落空。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讲话精神开展政治监督,将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水利工程建设等工作作为监督重点,按照时间节点、对照既定目标,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发预警提示函、约谈提醒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持续跟进水利工程建设、河渠采砂管理、环境执法等廉洁风险高发点,积极跟进督导洛阳电视台《百姓问政》曝光问题整改,组织人员进村入户调查核实,问责不作为乱作为人员2人。通过靠前监督和严肃问责,有力地推动了中心工作,我市生态环境质量较去年有明显好转,水和土壤质量安全也有明显提升。
三、紧盯营商环境,确保为民服务不懈怠。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六保”“六稳”精神和市纪委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组织人员到市民之家环保窗口和涉环保企业走访调研,深入调查企业在办理有关环保事宜中的困难和问题,与市生态环境局一道研究解决方案。5月21日,《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十五条措施(试行)》印发后,纪检监察组对各项服务措施实施跟进监督,对检查发现的老城环保分局环保治理“一刀切”问题坚决予以查处,决定对服务意识差的一名环保工作人员实施立案调查,以强有力的监督确保兑现为民服务承诺。
四、紧盯问题线索,确保反腐态势不放松。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探索“纪检+环保”问责追究机制,将线索举报、研判分析和执纪问责有机结合,打出保护生态环境组合拳。一是在生态环境系统各单位及环保问题高发区域设置统一标识的举报箱,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等,建成以来电、来信、来访“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确保信访举报渠道畅通有效。二是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摸排和集中研判分析机制,定期召开组务会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研判分析,提出处理意见,进一步提高办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三是加大生态环境领域问责力度,坚持有案必查,对贯彻落实市委生态环境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行动迟缓、工作不力,对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态度不坚决、措施不果断的领导干部予以严肃问责。截至目前,通过各渠道共受理各类问题线索21件,其中谈话函询10件,立案审查5件7人,涉嫌违法犯罪移送市纪委指定管辖一件,共问责13人(给予谈话提醒5人,责令检查1人,通报批评1人,诫勉谈话3人,党政纪处分3人)。
五、紧盯以案促改,确保警示教育不滞后。坚持以案为鉴,深化以案促改,督促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学习贯彻省、市纪委监委以案促改工作有关要求,认真研究部署本系统以案促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针对3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典型案件,邀请纪检监察办案能手结合办案过程开展警示教育,促使环保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2020年以来,开展警示教育3次,200余人次接受警示教育,共查摆出问题13个,分析问题原因 9 条,修订制度措施7项。通过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市生态环境局先后有两名正科级干部主动到纪检监察组交待相关问题,目前,对该二人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均已立案审查。(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