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10月17日,十二届市委第三轮巡察阶段整改联合监督动员部署会召开,决定对8家单位党组织巡察反馈问题阶段整改情况开展联合监督。本次联合监督的对象为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住建局、文旅集团、国宏集团、公交集团、国晟集团、轨道集团8家党组织,重点监督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具体内容包括: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和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办理情况、巡察期间移交的立行立改事项整改情况、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等。
按照我市《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试行)》相关要求,联合监督组由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监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市委组织部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对被巡察单位阶段整改情况开展联合监督。此次联合监督的现场监督时间为10月17日至26日。期间,联合监督组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审核报告、集体讨论、个别谈话、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掌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并结合日常监督、专项治理、问题线索处置等情况进行集体研判、综合评价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成效。
此次联合监督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强化斗争精神,坚持“六不放过”原则,紧扣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第三轮巡察情况汇报时提出的整改要求和监督对象“两个台账”,从严审核把关,精准研判评估,提升监督实效,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把整改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洛阳市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