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该名干部问题线索已采信了结,不影响其进一步提拔使用……”近日,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在收到某国有企业征求意见函后,如实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
近年来,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严把国有企业选人用人关,通过建立廉政档案、回复廉政意见、开展廉政谈话等措施强化监督,严防选人用人领域廉政风险,以监督有力促进干部有为。
建立健全廉政档案,打造廉洁从政“身份证”。重点围绕个人基本信息、经商办企业、受处理情况等十二个方面内容,按照“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定期更新”的原则,将市属国有企业集团中层干部、二级子公司班子成员、三级公司主要负责人纳入廉政档案填报范围,全方位摸清领导干部的“廉情”底数,为国企干部选拔、任用、交流以及评优评先提供重要依据。
从严回复廉政意见,当好选人用人“守门员”。在收到廉政征求意见函后,围绕拟提拔任用或评先评优对象是否存在信访举报问题反映、是否有违纪问题正在调查、是否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是否还在处分影响期等四个方面严谨审核,科学评价,确保回复意见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带病”上岗等现象。
开展廉政勤政谈话,筑牢廉洁自律“防腐墙”。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紧盯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关键岗位、“关键少数”和关键时间节点,采取个别谈心谈话、廉政提醒谈话、短信提醒等方式,引导国企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各自岗位上用好权、履好职、担好责。截至目前,动态建立更新国企干部廉政档案535份,回复廉政意见26次共85人,开展廉政勤政谈心谈话31人次。(焦雨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