瀍河回族区纪委监委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将监督执纪的关口前移,早提醒、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切实将苗头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
一是广泛宣传,树立“第一种形态”的正确认识。针对部分党员对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内容认识不深的情况,开展自上而下的宣传教育,把党员教育融入日常。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常态化学习,将“第一种形态”纳入学习的内容,在“三会一课”上对“第一种形态”进行解读,使广大党员进一步深化对“第一种形态”的认识,增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意识,习惯在受监督约束中工作学习。
二是四责协同,同频共振践行“第一种形态”。强化全区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要求经常分析本单位“第一种形态”的情况,统筹领导班子成员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第一种形态”的落实。强化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合理运用并严格进行提醒谈话、诫勉函询。强化党政主要领导责任,要求党政主要领导敢于板起脸来抓管理抓监督,及时对同志“拉一把”而不是“推一把”。强化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领域必须管“第一种形态”的工作模式。
三是扛起责任,发挥纪委专责监督作用。区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监督执纪专题培训,学习纪检监察工作相关解读视频资料,进一步提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统筹各方资源,巧借财政、审计、人事、公检法等专业力量,提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线索的发现率,及时提醒约谈相关人员。发扬“啄木鸟精神”,切实扛起监督执纪责任,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盯住不放,一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