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症下药纠“四风”
2021-04-25 11:38 来源: 洛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2021年2月9日下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张某某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一箱白酒和两条香烟,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2021年3月,张某某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在洛阳市洛龙区《2021年度第一季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中对违反“四风”问题问责情况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此案例汇编于4月19日下发到全区各单位,用身边人身边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近年来,该区纪委监委在日常监督中针对“四风”问题,用好执纪执法和问责“良方”,通过通报曝光、以案促改等方式对症下药纠“四风”,推动解决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为官不为、办事拖沓、懒工怠政等“机关病”,抑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邪气。

该区纪委监委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由党风政风监督室总体谋划,制定方案,建立纠治“四风”问题报告制度,各监督检查室、各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舆情反映、问题线索按照要求及时梳理报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该室初步核实问题线索后转交案管室进行分办,并对分办后问题线索启动督办程序,及时跟进,督促各部门深挖细查,追责问责,执纪执法。必要时,经委领导批准,对纠治“四风”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重大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处置。对于需追责问责的案件,由党风政风监督室根据问责事项性质和部门职能分工情况提出分办意见,按程序报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承办部门具体实施,并通过组织实施领导分包、挂牌督办,发送提醒函、督办函等形式强化督导督办,推动“四风”问题追责问责、执纪执法落到实处。

2020年至今,该区纪委监委共办理“四风”问题18起28人,

其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1起16人,党纪政务处分6人,诫勉谈话10人;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7起12人,党纪政务处分8人,诫勉谈话4人,形成了有效震慑。(洛龙区纪委监委 刘营梅)


责任编辑: 洛阳市纪委监察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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