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宁县纪委监委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抽查检查,发现部分养老服务机构存在食品留样不规范、基础设施维护不及时等问题,立即通过下发提示函的方式,督促县民政局等单位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推动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民生无小事,事事映初心。今年以来,洛宁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入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聚焦养老服务领域痛点难点,整合监督力量、加强部门联动,深挖细查养老服务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打好监督、办案、治理“组合拳”,以精准有力监督守护最美“夕阳红”。
该县纪委监委采取“查问题+促整改”工作模式,深化“室组地”联动监督机制,紧盯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配套、日常运营管理、服务质量提升等关键事项,奔赴18个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多轮次下沉监督,已针对发现问题制发工作提示函和督办函9份;压紧压实县民政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养老服务机构主体责任,推动养老服务机构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共排查问题108条,持续跟进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聚焦涉老资金发放管理、养老服务机构服务监管、涉老高龄津贴发放等腐败问题易发环节,该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等职能部门成立监督检查组,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认真比对养老保险缴纳人员名册和高龄老人补贴发放名单,仔细核查其生存状况、发放记录等内容,严查因履职不力、审核疏漏导致的资金错发、漏发、多发等问题。同时,全面起底养老服务领域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集中处置,从严从快查处,共查处养老服务领域违纪违法案件31件,立案查处24人。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监管盲区和制度短板,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督促县民政部门以案促改促治,建立健全相关养老服务监管制度4项,逐步完善养老服务机构准入、运营、退出等监管机制,进一步推动养老务机构财务规范化管理,确保涉老资金规范使用,切实以有力有效监督筑牢养老安全屏障。( 邱瑞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