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纪委监委积极拓展监督领域,通过”三查法“加强对新增监察对象的监督,确保监督触角直抵公权力每个角落。
一查司法处置监察对象。对司法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不起诉判决等司法处置的人员进行筛查梳理,对其中属于监察对象的相关情况进行再审查、再监督,避免出现虽不违法但已违纪的”漏网之鱼“。共筛查司法处置人员806人,发现问题线索33个,对2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
二查违规经商监察对象。县纪委监委与工商局联合,对全县工商登记在册人员进行筛查,发现有监察对象违规经商办企业的,一律予以严肃查处。共查处违规持有营业执照的监察对象36人,分别给予相应党政纪处分。
三查非党村组干部履职情况。县纪委监委在全县18个乡镇设立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赋予该办公室一定的监察权限,同时赋予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监察信息员的职能,在县纪委监委的指导下,加强对非党员村组干部违纪问题的排查,彻底打通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实现对所有党员和从事管理的人员监察全覆盖。截至目前共给予谈话提醒40人次,责令检查11人次,诫勉谈话6人次,收缴违纪资金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