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嵩县围绕扶贫资产‘底数清、权属明、信息准、效益好’这一目标,对2013年以来形成的2804个、18.61亿元扶贫项目资产扎实开展登记管理工作,明确了扶贫项目资产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和监管责任,有效防止了扶贫项目资产闲置和流失,扶贫项目资产效益得到持续发挥。”5月7日,嵩县财政局局长张松斌在县财政会议上汇报道。
为进一步规范资产性收益项目管理,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力度、防范资产风险,确保资产性收益扶贫资金安全高效发挥效益,近期,嵩县纪委监委联合财政局、扶贫办、农业局等部门开展了全县扶贫项目资产核查工作。
本次核查共成立4个检查组,抽调20余名干部深入到乡、村、户、经营主体开展检查工作,对照扶贫项目资产“正常、闲置、流失、损毁、处置”等资产状态,对扶贫项目资产进行现场核查,确保资产基础信息准确、状态清楚、运转规范安全。工作中,检查组对个别扶贫项目资产资料不全等问题进行现场纠正和指导,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将核查情况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及核查报告反馈相关责任部门,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控和制度建设,规范、健康、有序地推进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提供有力支撑。
嵩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陆玉香表示:“下一步,嵩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密切联系县财政局、扶贫办、农业局等相关部门,以督导检查的形式加强引导、强化风险管控,不断完善监督有力的项目管理机制和健全的监管制度体系,助力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的健康有序发展,实现村集体资产壮大和农户产业增收双赢。”(嵩县纪委监委 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