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严格执纪管理 “走读式”谈话更规范
2018-01-31 10:33 来源: 市纪委监委网站

老城区纪委监委从工作要求、工作流程、工作责任上想办法,让“走读式”谈话更加规范。

严格审核把关。审查对象属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由纪委书记审批谈话;重要涉案对象属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由分管副书记审批。其他涉案人员,由主管常委审批。

明确谈话场所。区纪委在固定执纪审查场所进行,谈话期间录像资料由审查组和案管室“双备份”。

确保人身安全。谈话前询问谈话对象健康状况、既往病史等,在谈话中发现谈话对象异常时,谈话人员立即停止谈话,并启动应急预案。

重视后续管控。谈话对象离开谈话场所,由其亲属或所在单位有关人员履行手续。审查组与其亲属或所在单位党组织保持联系,及时了解谈话对象返回后的情况。

强化监督问责。违反执纪审查安全规定的,尤其是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老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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