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纪委这次找我谈话,让我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要不然我真把这个事情忽略过去了,长此以往发展下去,苗头性问题可能就发展成违纪违规了,那后果就严重了”被谈话人约谈结束后感激的说到。
嵩县纪委日常工作中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日常监督,发现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纠正,让红脸出汗成为工作中常态,做到防范于未然;同时,针对出现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绝不手软,坚持动辄则纠。
去年,全县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处理939人次,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68人次,妥善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309人次,精确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42人次,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20人次,“四种形态”综合效用逐步凸显,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