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亩耕地每年每亩租金1500元,村里又多了一笔收入!”“收入直接打入咱村集体经济账户,还进行了公示,村里财务工作越来越规范、透明了!”近日,得知村里通过县产权交易平台将部分闲置耕地使用权出租,增加了集体收入,洛宁县城郊乡余庄村村民们喜笑颜开。这也是洛宁县纪委监委通过深化以案促改维护民生民利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洛宁县纪委监委紧盯村级财务管理混乱、集体资产流失等问题,将村集体经济领域以案促改纳入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立足职能职责查短板、剖原因、促整改,有效根治村级财务管理问题,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该县纪委监委针对基层财经纪律案件中暴露出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督促各乡镇围绕辖区内村(社区)的村财乡管、村委会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功能分离、分账管理”情况和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深入查摆整改问题57个,督促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新建制度11项,修订制度62项,形成村集体经济制度、管理、流程规范的长效运行机制。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精选村干部违反财经纪律典型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村支书的糊涂账》,编印警示教育读本1万余册,面向全县村(社区)干部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80余场次;联合组织、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对村干部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规范管理培训,通过解读、剖析村级财务管理政策、相关党纪法规、风险点等,警示村干部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切实将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在县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洛宁县研究制定“三资”管理办法,指导各行政村(社区)完善村财乡管和村级财务管理配套制度,依托全县产权交易信息服务网,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推动各镇村充分盘活闲置资源、资产,累计完成农村集体资源资产阳光公开交易228宗,既维护了村集体利益,又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实现了农村资源效益最大化。
“我们将始终坚持效果导向,通过深化以案促改,在基层治理更大范围内释放综合效能,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政治生态和纪律保障。”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洛宁县纪委监委 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