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计委主任张翼多占办公用房、违规设置休息室被勒令整改;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铁门镇等单位存在的严重违规问题被一一指出;组织检查8次,印发通报5期,点名通报存在问题单位46个......”。新安县坚持一寸不让、一视同仁,通过加压紧逼、通报问责、不间断监督检查等,从严治理办公用房违规问题。截止目前,该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已基本达标,所存在的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强化组织领导,紧锣密鼓推进。成立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郝爽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在党风政风监督室设立办公室,专门负责治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违规问题具体工作协调落实。同时,印发文件、专题召开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治理标准予以明确。治理过程中,及时召开由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参加的推进会,强化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标准和整改时限,推动整改工作。
明确三个责任,实行一案三查。在全县明确,各单位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各产业区和各镇纪委、各派驻机构负监督责任,在上报的办公用房清理清单上签字背书;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县纪委执纪监督室承担督查责任,分组对全县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和检查验收。对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一案三查”,同时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督查责任。
划定标准红线,没有任何特例。明确严禁逾越面积“红线”、严禁配备个人单独休息室或值班室等清房工作“八项规定”,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标准填写登记表,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留存备查。用“过篦子”和“筛筛子”的方法,用激光测距仪对办公用房一间一间验收,按职工名单一人一人核对,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一家一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督促落实,确保执行标准无偏差、不打任何折扣、不搞任何变通,坚决彻底清理到位。
“目前,我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已基本达标,所存在的问题已得到整改。但是,还有极个别单位人员办公用房面积微超和腾退办公用房封存不到位。”新安县纪委监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进一步严格标准,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再次发现违规问题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将顶格处理,绝不姑息,坚决杜绝违规问题反弹回潮。(新安县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