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俺村的大忙人,对工作可负责任,忙活起来不识闲儿。”这是洛宁县小界乡双桥村的村民对梁东亮的印象。作为村里的纪律检查委员,梁东亮随身携带的小本子记着他每天都在忙些啥:“9月15日,检查村里危房改造的进展和村容村貌,查看公益岗位的工资发放情况。9月16日,检查全村扶贫帮扶政策的落实情况,对村‘两委’干部进行扫黑除恶警示教育和法律法规学习……”
“这些都是我的工作职责,作为群众身边的‘监督员’,我觉得自己忙得很充实,很有意义。”梁东亮道出了洛宁县不少基层监督员的感受,也是该县基层监督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
让基层监督员“忙起来、忙到位”是该县纪委监委建立高效监督体系的初衷。据了解,为破解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问题,洛宁县纪委监委创建了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向全县18个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并按照“政治素质高、原则性强、作风过硬、为人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农村工作经验,热爱纪检工作”的原则,为全县390个村(居)各选配一名纪律检查委员和监察联络员,形成了“县纪委—乡(镇)纪委—村纪律检查委员”和“县监委—乡(镇)监察办公室—监察联络员”两套监督组织体系,一竿子插到底,实现了全面监督。
监督是软任务、是“隐绩”,如何从“有形监督”转为“有效监督”是洛宁县纪委监委重点考虑的问题。为强化村级纪检委员、监察联络员的“身份意识”,使基层“小微权力”零距离监督优势得到充分发挥,该县纪委监委配套完善了基层监督工作例会制度、履责清单制度、“双报告”“双谈话”制度、社情民意收集制度、述职评价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推动基层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同时,建立“县、乡、村”纪委监委三级会商制度,通过自上而下的经常性督促指导和自下而上的定期梳理汇报,对基层监督员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置。2019年该县累计开展“三级会商”21次,开展基层监督业务培训40余次,责令检查26人,诫勉谈话13人,提出监察建议24条,以问责促履责,有效推动了基层监督效果的提升。
“丰富监督手段是建立高效监督体系的基础。”洛宁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监督模式上,该县积极运用“大数据”监督手段,通过利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019年全面建立“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平台,受理信访举报211件,实现与群众沟通的“零距离”;运用大数据、云平台监管体系,整合利用全县公务用车信息管理平台、农村三资管理系统、网络舆情监管系统以及各行业独立信息平台,查出基层微腐败问题线索11条,处置18人。
积极有效的基层监督有力推动了洛宁县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2019年该县纪委监委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63件,党纪政务处分77人,组织处理27人;查处群众身边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4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4人,全县信访量同期相比下降68%,基层政治生态得到了有力净化,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增强,带动了社会治安、经济发展环境的显著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