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区三项措施开展村级干部执行财经纪律集中检查
2013-06-26 00:00 来源: 洛阳廉政网
一、明晰职责,打好基础全面检查
通过召开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协调会,印发《村级干部执行财经纪律专项检查集中检查阶段工作的通知》,将集中检查阶段的工作进行明确分工,区审计局负责对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区财政局、区农工办负责厘清拨付给乡(办事处)、村(社区)各项资金项目名称、用途、标准、资金来源、金额、依据等内容以及区级报账制资金明细;乡厘清属一卡通发放的资金、乡级报账制资金明细以及拨付给村(社区)的资金项目名称、金额、标准、依据等内容。村(社区)厘清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支出及其他往来资金明细。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对照各责任单位厘清的各项资金、账目明细,组织专业人员集中对乡财政所及各村的账目进行全面检查。
二、自查自纠,主动挖掘案件线索
通过召开村干部大会,传达全市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对《规定》中的“5个禁止22条不准”进行再学习,乡财政所和“三资”管理中心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规定、村财务管理制度等进行培训。在保证村干部熟知规定、掌握政策的情况下,组织各村“三委”干部针对专项检查九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按要求填报自查自纠表,并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自查过程中主动上报并及时纠正问题,未造成损失的,不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已经造成不可挽回损失的错误视情况从轻处理。鼓励村干部主动发现并纠正问题。对涉及金额较多、错误性质严重的立案检查,严肃处理。
三、安排有序,合理制定时间进度表
根据地理位置、经济状况、村规模、工作难易程度等情况将全区29个行政村划分为6组,排出检查时间表,使检查组和各村能整体把握工作进度,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确保集中检查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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