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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5年孟津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现将《2005年孟津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五年五月十六日
    2005年孟津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意见
    2005年是我县保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实现经济建设大跨步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优化"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深化、创新、规范、提高"的要求,以"三个围绕、一个强化"为重点内容,以效能监察为重要手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深入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效能监察工作,努力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服务。
    一、围绕服务第一要务,深入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着眼于整治涉企"四乱"和大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重点抓好三个专项治理,通过治理,从制度上加以规范,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一)继续开展证照专项清理,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要重点抓好清理结果的公布和贯彻落实,巩固和扩大证照清理成果。近期要参照省、市清理结果,尽快做好我县证照清理结果的公布及整改落实工作。整改落实期结束后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逐一验收,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按照效能监察的规定和要求,实施责任追究。同时,对已撤消的证照和取消收费、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要重点查处,坚决杜绝其反弹现象的发生,确保专项清理不走过场,落到实处。为加大证照专项清理的监管力度,规范收费行为,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鼓励企业和群众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通过开展证照专项清理,取消围绕颁发证照设置的不合法、不合理的学习培训、考核考试等前置条件,简化办理程序,降低办证成本,从源头上防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问题,有效巩固证照专项清理工作的成果。
    (二)继续开展社团组织收费清理,规范社团组织收费行为。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全省社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把清理社团组织帐户作为今年一项重点工作,重点加强对挂靠党政机关社团组织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收费项目、票据使用和财务帐目管理。挂靠党政机关的社团组织的银行帐户,一律由所在机关财务部门统一监管,逐个清理,不留死角,从源头上制止乱收乱支现象。对社团组织违规收费、变相搭车收费以及违反社团经费支付规定乱支乱花、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一经查实,除追究有关责任人外,还要对审批单位、挂靠单位及其领导实行责任追究。
    (三)继续组织开展评创活动,进一步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开展评创活动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我县在总结去年"一评一创"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将重点组织对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窗口开展评选"纳税人满意的优质服务窗口"活动。要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评创标准,改进评创方式,创新评创方法,细化评创内容,紧紧依靠纳税人的积极参与,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务求评创形式与效果的统一,从而改进工作,强化服务,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要高度重视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即将出台的进一步推进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从抓基层、抓基础入手,以服务企业和群众为重点,认真解决基层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办事不公、效率低下、作风粗暴等问题,为民营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创造宽松的服务环境。要继续开展优化企业周边治安环境工作,严厉打击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环境的行为,推进企、警、地共建工作。要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专项整治,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继续好转。
    要继续办理好"市长便民电话"的转办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认真办理每一个"市长便民电话"所转办的事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使"市长便民电话"的办理成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有效载体。
    二、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目标。今年要围绕这个目标,从贯彻《行政许可法》入手,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对照国务院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快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的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行政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评估、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科学合理的管理和监控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重点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和省纪委、监察厅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促进《行政许可法》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和实施后的监管以及开展监督检查的原则、方法和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实施行政许可中的违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不具备行政许可资格实施许可、实施已被废止的行政许可项目以及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继续抓好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规范建设。结合我县实际,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载体,重点围绕建立健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运行、管理、监督机制,强化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探索规范化管理的有效途径。对纳入中心(大厅)管理的审批事项要优化业务流程,健全完善并联审批、集中办理和代办服务等制度,按照"内转外不转,一个窗口对外"的运行模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对体外审批、收费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努力从根本上解决行政审批"前店后场、多头办理"和效率不高等问题。
    三、围绕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全面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效能监察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主要载体和重要手段。要依据《行政监察法》、《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行政效能监察暂行办法》,围绕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为重点,全面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一)严肃追究行政过错行为。认真贯彻实施《河南省行政效能监察暂行办法》和《洛阳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拓宽群众监督渠道,积极受理行政效能投诉举报,严肃查处行政过错行为,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切实解决一些机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办事推诿、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等问题。
    (二)开展专项效能监察。按照省政府的部署,今年全省统一立项、分级实施,对干线公路、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和中小学校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开展专项效能监察。重点加强对项目建设情况的跟踪问效,促进重大建设项目顺利实施;跟踪检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规范专项资金正确使用;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查处截留、挪用、滥用资金和低效、浪费以及腐败问题。
    (三)加强效能监察基础工作建设。针对效能监察机构建立时间短、人员新的实际情况,今年要在积极完成各项效能监察工作任务的同时,着重加强效能监察基础工作建设。建立健全效能监察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运作,实现效能监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高度重视效能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采取在职学习与参加轮训相结合的办法,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效能监察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强化案件查处,为各项工作提供纪律保证
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的职能优势,切实把查办案件作为开展工作的有效手段和重要措施,通过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保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各项任务顺利完成。要进一步加大对"四乱"、"四难"等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出现反弹。重点查处行政决策、行政执行和行政管理中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及时履行职责、拒不履行职责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吃拿卡要、失职渎职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严格实施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注意查处发生在企业周边、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治安案件,努力为企业创造良好地外部环境。
    切实做好案件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案件线索受理制度、案件查办督办制度,促进查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及时通报、公开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件,扩大社会影响,取信于企业和群众。
    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在查办案件的同时,督促有关单位从机制制度堵塞漏洞,防范违纪违法和行政过错行为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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