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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专项清理工作。刚才,张良同志宣读了《孟津县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意见》,希望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领会精神,按照要求抓好落实。下面,就全县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专项清理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正确认识我县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管理现状,切实增强做好这次专项清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专项清理工作,一方面是认真贯彻省、市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专项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纠正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管理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严肃人事、编制和财经工作纪律,彻底澄清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底数,强化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支出监管,坚决堵塞漏洞,节约财政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下一步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做好准备;同时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 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还面临着诸多困难与挑战,与外地一些县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在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多、增长快、财政支出压力大的情况下,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培植财源,严格控制财政开支,明确财政支出顺序,把保证干部职工的工资发放作为财政支出的首要任务,千方百计地保证了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离退休费和各种补助的正常发放。但与此同时,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单位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虚报、冒领、多领和超标准、超范围领取财政工资、离退休费以及补助等问题,扰乱了财政纪律,造成财政资金不应有的损失,加剧了财政紧张状况。从我们掌握的一些情况看,财政供养人员违规领取工资、离退休费和各类补助,主要有以下表现:有的长期不上班,仍足额领取工资;有的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擅自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一人领取双份工资;有的已亡故多年,仍由家属继续领工资或离退休费和补助;有的不符合或以前符合现在不符合条件,仍继续领取遗属困难补助;有的单位对在编职工经商或亡故后,故意隐瞒不报,仍向财政部门领取工资及办公经费归单位所有;有的受到党政纪处分或司法处理后,工资待遇并没及时进行相应调整;有的已调整工作单位,但由于原单位工资金额相对较高,故工资关系就长期不转;有的用少量工资聘用其他人顶岗,而自己兼职从事其它工作获取双份报酬。对这些现象,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的时候。 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很多,最主要的有三个方面。一是利己主义思想严重。一些干部职工包括少数领导干部,为一己私利或小团体利益,背离党性原则,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明知故犯,千方百计利用各种手段为个人、亲属或单位骗取工资福利。这不仅造成财政供养人员队伍的恶性膨胀,加剧财政支出负担,而且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引起了广大干群的强烈不满。二是疏于管理。一是些单位对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管理思想上不重视,措施上不到位,长期处于放任自流甚至混乱状态;有的单位进人不考虑编制限额和人员素质等条件;有的单位领导怕得罪人,对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管理中的违规违纪现象熟视无睹,不闻不问;有的为了单位利益,故意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三是一些职能部门监督不力,把关不严。2003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要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只有在机构编制部门核批的编制范围内,人事部门才能核定人员和工资,财政部门才能核拨经费。这些要求在个别地方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多口径、多渠道超编进人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地方和部门无视"编制就是法律"的规定,不按编制进人,进人不让编制等部门审核把关,各自为政,为所欲为。财政、编制、人事工作规章制度不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缺乏沟通等,是当前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需要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我县经济基础还比较薄弱,财政收入还不宽裕,多数乡镇财政还很困难。上述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人事、编制和财政工作纪律,也败坏了党风、政风。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从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感,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严格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专项清理工作 这次专项清理工作,涉及面广,业务性强,情况复杂,任务繁重,必须突出重点内容,抓住重点环节,以重点工作带动整体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找准清理的重点内容。这次专项清理工作的重点是各级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离退休费和各种补助的发放情况,其中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即:1、已调离原单位,但工资关系未按规定随行政关系转办;2、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未按规定处理到位;3、不符合政策规定,未经人事、劳动等部门批准,长期不上班、擅自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及从事其他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4、财政供养人员亡故,继续领取工资;5、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殊岗位或艰苦岗位津(补)贴;6、不符合遗属困难补助条件或以前符合、现在不符合有关规定,仍领取遗属困难补助;7、其他采取不正不手段,虚报冒领工资、离退休费和各类补助。尤其是今年1月1日以来,机关事业单位未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编委办公室关于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履行机构编制审核程序的通知》履行机构编制审核手续的,要从严掌握,重点清理。 (二)明确清理的方法步骤。这次专项清理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和"单位自查整改,组织监督检查"的方法,分"自查申报"和"核查处理"二个阶段进行。在自查申报阶段,各乡镇各单位都要尽快采取措施搞好组织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同时,要在规定的时限内,结合各自实际,全面组织清理,如实填报各种表格,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这一阶段是整个清理工作的基础和关键环节。各级财政供给单位作为清理的主体,一定要切实负起责任,按时完成清理任务。核查处理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核查,对清理出的问题,要按照规定,经严格审查核定后,该注销编制的要注销编制,该解除关系的要解除关系,该收缴的违规资金要全部追缴,防止图形式、走过场。 (三)掌握清理的原则要求。这次专项清理工作要坚持全面清理、实事求是和宽严相济三个原则。所谓"全面清理",就是对属于清理范围的单位和个人做到一个不漏,对存在的问题逐个查纠,确保不留死角。所谓"实事求是",就是在清理中要做到求真务实,有多少问题就清理多少问题,存在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此外,查纠问题要讲政策、重证据,以事实为依据,用事实来说话,保证清理工作质量。所谓"宽严相济",就是在这次专项清理过程中,对能积极主动承认问题并全额退回多领取工资补助的财政供养人员,可不再追究其纪律责任。但对故意隐瞒不报、漏报或纵使他人虚假申报的,经检查发现或举报投诉查证属实,除全额追回其多领取工资补助金额外,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不仅要追究单位一把手、主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同时,对因清理不认真、不深入、不细致造成工作失误,查实后要追究问题所在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专项清理工作任务 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专项清理工作,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形象。各乡镇各单位必须将此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注重实效,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作。这里着重强调三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都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次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集中时间和精力,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专项清理任务。这次专项清理工作将会触及到一部分人的利益,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阻力。对此要保持清醒认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解决好清理中出现的问题。为了保证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县里成立了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监察局等6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专项清理联席会议,负责全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集中办公,承担全县专项清理工作的日常任务。各级各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这项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这次专项清理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度,严明工作纪律。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做好自身的清理工作,同时对与自己有关系的清理对象,要自觉做到不介入、不说情、不袒护、不干预。参与清理的工作人员,也要从严要求自己,工作中敢于碰硬,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自觉做到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凡利用职务、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帮助他人弄虚作假或为他人弄虚作假提供方便的,一经发现要从严从重处理,切实维护专项清理工作的严肃性。 (三)注重工作实效。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专项清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专项清理工作的各项要求,绝不能搞形式、走过场,绝不允许出现部门保护主义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要保证清理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加强监督检查至关重要。专项清理工作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指导,做好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重点环节、重要部位的监督。要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总结经验,推动工作。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落实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关于实行有奖举报的暂行规定》,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切实加强社会监督,依靠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做好专项清理工作。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群众反映和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认真清理纠正,作出严肃处理。在抓好清理检查的同时,还要着力加强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积极探索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巩固清理成果,防止出现反弹。 同志们,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专项清理,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原则性都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工作,触及的矛盾和热点、难点问题多,工作任务艰巨。但只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敢于负责,知难而进,动真的,来实的,就一定能够圆满完成这次专项清工作任务,取得让人民满意的成效,为构建和谐孟津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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